本公司擬於股份轉換完成新設控股公司上市後,
依法申請停止公開發行
1.事實發生日:109/06/18
2.公司名稱: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與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以股份轉換方式,申請新設成立
「A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稱待定)並由新設控股公司取得本
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含私募普通股)及晶電公司之全部已發行股份;
於股份轉換完成後,本公司與晶電公司將同時成為新設控股公
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雙方並依法終止上市而由新設控股公司上市
;如經雙方股東會決議通過,本公司與晶電公司並將於本股份轉換交易
完成後停止公開發行。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如經雙方股東會決議通過,如法令、主管機關及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實際作業允許,
本公司與晶電公司將自股份轉換基準日終止上市並停止公開發行,且新設控股公司所
發行之所有普通股將自股份轉換基準日起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2)待取得主管機關相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June 18, 2020 at 02:08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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